周易哲学解读_《天下第一哲学》(五十八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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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天下第一哲学》(五十八) (第4/6页)

坎》,水性流。《震》为行。谓二已变,体比象,故“未宁”与比“不宁方来”同义也。《坎》为疾,故“介疾”。得位承五,故“有喜”。

    九五:孚于剥,有厉。

    虞翻曰:孚,谓五也。二四变,体剥象故“孚于剥”。在坎未光,“有厉”也。

    上六:引兑。

    虞翻曰:无应乘阳。动而之巽,为绳。艮为手。应在三,三未之正。故“引兑”也。”

    ③南宋朱熹对《兑》卦的注释(见《周易本义》)。

    “兑下,兑上。

    兑:亨,利贞。

    兑,说也。一阴进乎二阳之上,喜之见乎外也。其象为泽,取其说万物,又取《坎》水而塞其下流之象。卦体刚中而柔外,刚中故说而亨,柔外故利于贞。盖说有亨道,而其妄说不可以不戒,故其占如此。又,柔外,故为说亨,刚中,故利于贞,亦一义也。

    初九和兑,吉。

    以阳爻居说体,而处最下,又无系应,故其象占如此。

    九二孚兑,吉,悔亡。

    刚中为孚,居阴为悔。占者以孚而说,则吉而悔亡矣。

    六三来兑,凶。

    阴柔不中正,为兑之主,上无所应,而反来就二阳以求说,凶之道也。

    九四商兑未宁,介疾有喜。

    四上承九五之中正,而下比六三之柔邪,故不能决,而商度所说,未能有定。然质本阳刚,故能介然守正,而疾恶柔邪也。如此则有喜矣。象占如此,为戒深矣。

    九五孚于剥,有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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