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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天下第一哲学》(二十三) (第7/7页)
剥之为卦,下比五阴,骈头相次,似贯鱼也。鱼为阴物,以喻众阴也。夫宫人者,后夫人嫔妾,各有次序,不相渎乱,此则贵贱有章,宠御有序。六五既为众阴之主,能有贯鱼之次第,故得“无不利”矣。 《象》曰:以宫人宠,终无尤也。 崔觐曰:鱼与宫人皆阴类,以比小人焉。鱼大小一贯,若后夫人嫔妇御女,小大虽殊,宠御则一,故“终无尤也”。 上九:硕果不食。君子德车,小人剥庐。 虞翻曰:艮为硕果,谓三已复位,有颐象。颐中无物,故“不食”也。夬乾为君子,为德;坤为车,为民;乾在坤,故以德为车。小人谓坤,艮为庐;上变灭艮,坤阴迷乱,故“小人剥庐”也。 《象》曰:君子德车,民所载也。小人剥庐,终不可用也。 侯果曰:艮为果,为庐。坤为舆。处剥之上,有刚直之德,群小人不能伤害也。故果至硕大,不被剥食矣。君子居此,万姓赖安,若得乘其车舆也。小人处之,则庶方无控,被剥其庐舍,故曰"剥庐,终不可用"矣。” 从上文要分清,除了所谓《剥》里一句卦辞和六句爻辞外,其它则是注释文。当然也是把属《易传》经文的《彖》与《象》混编于《周易》经文后。 《周易集解》是唐李鼎祚编篡,其书采用王弼注作底本。引汉至唐三十几家对《周易》的说法。对前人有不详尽之处,李鼎祚则加以[案]说。其所引诸家,原书大都亡佚,唯赖此书能窥其一斑,是一部保存早期以"象数"解释《周易》的学术资料。凡以"象数"去解释《周易》文辞,不能不说是个牵强附会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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