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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易学评论》(四十七) (第8/8页)
这里所引干宝对《比》卦辞的注释,关键是要说明干宝用筮术观点对今本《周易·比》的解释。 即对"原筮元永贞"这几个字如是说:“原,卜也。《周礼》三卜,一曰原兆。坤德变化,反归其所,四方既同,万国既亲,故曰“比吉”。考之蓍龟,以谋王业,大相东土,卜惟洛食,遂乃定鼎郏鄏。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德善长于兆民,戬禄永于被业,故曰“原筮元永贞”。” 把"原"解释为占卜,并引用《周礼》里“大卜掌三兆之法,一曰玉兆,二曰瓦兆,三曰原兆”的说法,引申出《比》卦符号里的下三爻画为八卦里的《坤》卦取象,而解释出“坤德变化,反归其所,四方既同,万国既亲,故曰比吉”说法。 最后说的“考之蓍龟,以谋王业,大相东土,卜惟洛食,遂乃定鼎郏鄏。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德善长于兆民,戬禄永于被业,故曰"原筮元永贞"”。是通过《西周书》里记载周公用龟占卜东部洛邑事情之说。这说明干宝以筮术观点去解释《周易》的体现,虽然以占卜观引向周初的道德观,但以占解《周易》,说明干宝对今本《周易》并不否定其卜筮性质。 由东晋干宝的《易》学观,其一说明自汉始创的"汉象数易学",是个历久弥坚。不因王弼的"义理易学"所扫汉象数易,而会消融掉"汉象数易学"的继承现象。因王弼的"义理易学"(同样用象数)及对今本《周易》的"言、象、意"论述的理论化,不可能消除汉易学里"象数"说《周易》方法,这是王弼后以汉象数学说去注释《周易》者为证。其二说明承汉象数易学者也没有摆脱《易传·系辞》亦筮亦理对今本《周易》认识观。周易归来的周易哲学解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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