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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生在动物世界[快穿] 第101节 (第5/6页)
在他没有车。 能依赖的全部是两个手下和四杆猎枪,顶多加上一具可以用来喂狼的尸体和一座底部勉强还算好爬的峭壁。 格根闭闭眼,一咬牙,压低声音道:“别找了,往上爬,有狼!” 说完,他把枪背在身上,一马当先地抓着山石朝顶上爬去,全然不管开始尖叫的莫日根和呆若木鸡的阿尔斯兰。 恩和的枪在他手里,加上原来那把枪的子弹,一共19发,莫日根有6发,阿尔斯兰有10发,只要爬到高处,处理一个中等狼群还是有机会的。 想到这里,他心里定了定。 三人发挥出比平时更高的水平,在半分钟里就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地上到三米高处,挤在一个小小的还算和缓的平台上。 这时狼群也到了眼皮子底下。 在这个距离,格根数清楚了一共有13头狼,而且借着月光,他把每一头狼朝恩和扑去时的样子都看得清清楚楚。 同样看清楚的还有莫日根和阿尔斯兰。 一直做望风工作的莫日根抓起枪想也不想地朝天打了两发,阿尔斯兰跟着开了枪,不过他瞄准的是正在撕扯恩和尸体的狼群。 “蠢货!” 格根大骂起来。 当初他到底是怎么选的人,整个团队里除了恩和还有点用,另外两个都是来当拖油瓶的吗? 十几头狼敢上来和三个人硬碰硬,不是饿了好几天没有这胆子,它们要吃恩和就让它们吃好了,等到肚子填饱一些,凶性自然下降,到那时再发动攻击,只要打死几头,还怕剩下的不夹着尾巴溜走吗? 可现在开枪是为了什么? 一个朝天开枪除了浪费子弹没有任何作用,一个朝狼群连开四枪,反馈就是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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