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分卷阅读425 (第6/9页)
,只是没想到不过是在多伦多休息一晚上,随便找了个酒吧进去却遇见了那个以“嗲”闻名的女人。刚开始他还没认出来,对方才24岁不到——辨认东方女性的年龄相对要比西方女人容易——五官仅仅只能算是清秀,说话也没那么嗲,当然,软绵绵的台湾口音是少不了的。 不过阿德里安对她的记忆虽然零散,但只要有提示,很快就会想起来,接下来就不用多说了,以他现在的性格又怎么放弃尝鲜的机会。然后就是千篇一律的事情,过去和她以及她的朋友搭讪再聊天,他的中文一直都没落下,所以几句话就将她们哄得乐不可支,也知道了林志玲为什么现在会在多伦多。 去年从多伦多大学毕业后,她回了台湾想要申请台北市立美术馆的工作,可惜对方以她不具硕士以上学位为由拒绝了申请,然后有半年时间处在无业状态,中途兼职了一段时间模特,又因为某些原因而暂时放下,今年家里通过关系给她找了个小基金会的行政助理工作,但一心想要做大事的林志玲又怎么看得上这么个小工作,和家人争执了一番后跑回多伦多来散心,想要申请到多伦多大学西洋美术史的研究所继续学习,目前住在大学同学的家中。 阿德里安的绅士风度给她们留下了个相当不错的印象,然后欲擒故纵的第二天再邀请林志玲出来,带着她稍微在多伦多周围游玩了一天,晚上就带着回了酒店。 正如他根据记忆以及那晚的聊天所得所预料的那样,这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,而且很会看眼色,几件名牌服饰和珠宝,加上阿尔伯塔的马场之行,很简单的就让她服服帖帖随便他玩了,而且还把嘴巴的次也献了出来。如果不是阿德里安在加拿大还有事情,再用点心思和事件的话,相信第三个洞很快就会被开发出来。 本来他就打算这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