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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这才「舍痛放弃」jiba正在享受着的秋彤屄屄紧握的爽(不能一 (第2/35页)
但在诸多说法中,我非常认同「换妻应该称呼为换偶」的说法,我们真的不 能把老婆视为自己的附属商品拿去交换。交换商品就是买卖,买卖就要以赢利为 目的,以赢利为目的H 就是「嫖娼卖yin」,「嫖娼卖yin」就是「违法犯罪」!如 果定义为「换偶」,就不一样了。「配偶」是「夫妻」的「学名」,蹬得大雅之 堂,并且是夫妻互为配偶,不存在谁是谁的附属商品,这样「换」,就不是交易 商品,不是交易商品就没有赢利的目的,没有赢利目的的「换」,最多就是「有 违社会道德伦理」。 但是,「社会道德伦理」也在与时俱进的改变「尺度」呀,如以前有「非法 同居」一说,现在没有了;以前称与不是配偶的人「 H」为「偷人」,现在不是 「偷」了,是很有诗情画意的「一夜情」……君不见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不是先 同居再恋爱后结婚的?人们还说三道四的指责吗?年轻夫妇有几个不去「一夜激 情」的?你不去人家还说你没本事呐。 这就叫「本来没有路,走的人多了,也就成了路」,但先走的,肯定要付出 代价。说到这,我真的觉得××大学的马副教授SB得「冤」,自己连「偶」都没 有,你拿什么去换?还组织呢,还在自己家里,你不是玩「空手道」、白手起家、 赚取「最大利润」是什么?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副教授上去的。我在这里说 这些并非废话,实践要有理论指导,要先认识到位,分清「零界线」既然「一夜 情」能过去,「换偶」不就是两个「偶」的同时「一夜情」吗? 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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