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哲学解读_《天下第一哲学》(六十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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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《天下第一哲学》(六十) (第6/7页)

何往不通,故曰“安节亨”,明六三以失位乘刚,则失节而招咎,六四以得位承阳,故安节而致亨。

    《象》曰:“安节”之“亨”,承上道也。

    [疏]正义曰:承上道者,以能承于上,故不失其道也。

    九五:甘节,吉。往有尚。

    当位居中,为节之主不失其中,不伤财,不害民之谓也。为节之不苦,非甘而何?术斯以往,往有尚也。

    [疏]正义曰:“甘”者,不苦之名也。九五居于尊位,得正履中,能以中正为节之主,则当《彖》曰:“节以制度,不伤财,不害民”之谓也。为节而无伤害,则是不苦而甘,所以得吉,故曰“甘节,吉”。以此而行,所往皆有嘉尚,故曰“往有尚”也。

    象曰:“甘节”之“吉”,居位中也。

    [疏]正义曰:“居位中”者,以居尊位而得中,故致甘节之吉也。

    上六:苦节,贞凶,悔亡。

    过节之中,以致亢极,苦节者也。以斯施人,物所不堪,正之凶也。以斯脩身,行在无妄,故得悔亡。

    [疏]正义曰:上六处节之极,过节之中,节不能甘,以至于苦,故曰“苦节”也。为节过苦,物所不堪,不可复正,正之凶也,故曰“贞凶”。若以苦节施人,则是正道之凶。若以苦节脩身,则俭约无妄,可得亡悔,故曰“悔亡”也。

    《象》曰:“苦节,贞凶”,其道穷也。”

    唐朝前期(贞观年间),唐太宗李世民下诏统编儒家五经之书,称《五经正义》。奉旨中书侍郎颜师古校定五经文字,国子监祭酒孔颖达等撰写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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