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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02 (第4/4页)
再上几年的学,再普通地活几年,她可以重出江湖收拾西街。 正叔叔那时候说有话要跟我说,要我开车他指路。带我去吃大排档。教我开生蚝、烤韭菜、吹喇叭。 正叔叔告诉我我亲妈叫囡囡。这个女人就是在大排档唱夜场的。梳了一个高髻,开口就是醉倒一大片。她歌唱的迷离。我爸就迷糊了。一发入魂有了我。 很难得吧?老一辈的一见钟情。 正叔叔说当时我爸就决定了,无论以后生的是哪个,有多聪明,日升会龙头的位置都给我这个儿子留着。 因为我是他最疼爱的长子。 正叔叔还带我去吃猪蹄子。 就是烧烤档旁边卖糖水的那个猪脚姜。 我的妈呀,那叫一个酸。 我正叔叔还说好吃。他就好这一口。 我当时就从车里拿霍给我保温壶出来。开了壶那就是一个香。我正叔叔都说,以后就改好这一口霍做的红烧rou了。 我知道做红烧rou挺费时间的。我就故意跟霍说想吃。让他没得闲着。虽然说当时的目的不纯,不过,” 西寅像是想到什么美味。舔了一把唇。 “霍做的猪蹄子红烧rou,有我爸当年带我出去的时候吃的那个味道。其实是不是那个味道我也记不太清了。就觉得好吃。 妈的。大半夜我想吃霍做的红烧rou了。” 兔子爷戳他肩头,“馋死你。” 西寅不置可否。“真要馋死我。娘说的没错。霍这做饭的功夫当真够火候。” 说着自己坐起来,把中途不知道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兔子爷挪到腿上放着。半夜三更打通了霍山扣的电话。开口就是一句,“霍,整个五斤红烧rou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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