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大法官_第二百三十八章 冤有头,债有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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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二百三十八章 冤有头,债有主 (第2/7页)

我没有半点关系。”王安石立刻高举右手,又补充道:“如果是我,我最多也只敢要五千贯赔偿。”

    他羞涩地张开五指。

    此时此刻,他真心觉得自己善良的跟绵羊一样,甚至寻思着,自己的新法对地主是不是太仁慈了一点,要不要改一改。

    人家一个耳笔,张嘴就是五十万贯。

    自己的新法显得就很小家子气了。

    还是说,他严重低估了咱大宋地主的财富呢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“反对!”

    半天才回过神来的李磊,突然站起身来,“知府,他这纯属信口胡编,毫无依据可言,就算杜员外补交十年的税钱,加上罚金,再加上用以抵刑罚的金额,然后再依照我朝律例‘备偿’原则,也没有五十万贯那么多。”

    所为‘备偿’原则,就是一种惩罚性赔偿,一般来说是加倍赔偿,但那也赔偿不了这么多钱啊!

    就他那些土地,满打满算,一年可能也就一千贯税钱,算十年,乘以十,也就是一万贯,再翻一倍,也就两万贯。

    这跟五十万相比,相差太远了,更何况也不可能算十年。

    吕公着也是充满疑惑地看着张斐,“张三,你这索赔可有依据?”….“当然有!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公堂之上,我张三又岂敢乱言。”

    吕公着哦了一声:“你有何依据?”

    张斐道:“方才我们曾提及李三才为何成为佃农,其原因就在于,他为杜绍京承担了一部分税赋,而正是这部分负担,使得它卖女,沦为佃农。换而言之,朝廷是已经将这一部分税钱收走了,李三才才是受害者,故得视李三才的损失索赔,而不能看朝廷的损失。”

    众人为之一愣。

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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