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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14 (第2/4页)
。只是一瞬间,他没有躲开,就觉得脖子上一疼。 朝芩露出虎牙,一口就咬在了朝暮的脖子上。朝暮不敢动弹,因为朝芩的牙齿,已经深深的嵌入了朝暮的脖颈之中。 朝芩咬的虽然凶猛,好在迅速就松了口。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嘴角的血液,笑吟吟的说道,“师兄,有了这个标记,你就不会忘记我了。” 朝暮哑口无言,只好捂着鲜血直流的伤口。 程颐然凑上来,不敢的喊道,“我也要咬暮暮一口!我也不要暮暮忘记我!” 朝芩一把拽住了程颐然的领子,说道,“该上路了。” 程颐然不舍的对朝暮摆摆手,就爬上了羊驼。甲定漪与布勤也翻身上马,朝芩最后一个,上了马。他对朝暮挥挥手,留下一个灿烂的笑容,“师兄,小芹菜走了哦。” 朝暮没有回应他,只是淡淡的看着他们一行人走远。他心中有个声音,在默默呐喊,让他叫住朝芩。但他没有,只是保持了长久以来的清冷。 直到很多年以后,朝暮想起这个分别时候,心中万分悔恨,当时为何没有叫住他。 朝芩带着布勤他们三人,一路向着南赶,除了睡觉吃饭,几乎就不下马。除了程颐然骑的羊驼还能受得住,半个月的时间内,朝芩他们已经换了三次马。 他们经过一个酒家,这回朝芩倒不急着赶路了,反而示意在这里休息片刻。店小二迎出来,热情而主动的牵走了他们的马。 甲定漪将马交给店小二,走在兴奋的布勤身后,皱着眉头看了看门前的柱子。 朝芩第一个进了酒家,叫来掌柜,说道,“给我们找个雅间,再将你们这里的好酒好菜,统统上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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