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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妈文中的漂亮原配[八零] 第134节 (第3/6页)
八十年代照相,可是很奢侈的一件事。 照一次一块钱,还不包括洗照片。 洗照片小的1.5,大的三块,再大点的就要5块钱。这照一次相下来,花费得十几块钱,那可是工人大半个月的工资了。 “你们要是答应我洗出来挂在墙上,我今天拍照就不收你们的钱了。”照相馆老板笑着说。 “要挂也行。”林秀说:“但你得给我们广告费。” 照相馆老板愣住,他不要钱?还得倒贴钱? 林秀继续说:“那些杂志模特儿,人家拍照片来宣传,最少都能拿10块钱的广告费。” 这还是林秀在东城公园里,看见有模特儿拍杂志,才知道原来模特儿这么挣钱。 “我们家这多人,给你打广告,也不多收,就给30块钱吧。”林秀是做生意的头脑,只要能和生意挂钩,就不允许自己吃亏。 老板一听要给10块钱的广告费,还不乐意。 可照相的时候,发现这一大家子真是太漂亮了,最后没忍住说:“这样,照片洗出来好看,我再付钱,把你们的全家福当广告挂在墙上成不?” “当然可以。”林秀点头。 她对自家人的颜值,还是很有信心的:“到时候你肯定把我们家的照片,挂在店里舊獨最醒目的位置。” 照相馆老板笑了笑,但等照片洗出来,的确给了林秀30块钱的广告费。 当然这是后话,而这时候的林秀觉得一家人难得来一次县城,所以晚上也没着急回去,而是在县城招待所住了一夜。 第二天早上,又拎着东西上了蔡志鹏家拜年去了。 蔡志鹏的父母,都在机关单位上班。 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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