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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七零摆烂吃瓜 第211节 (第4/5页)
以及平日的花销,任谁都能看出这位是不差钱的主。 董海瑶观望了几个月。 觉得这是结婚的好人选,即使是个知青但真的不比镇上拿着铁饭碗的工人差,从他的谈吐也能感受出是个有学问的人。 从一开始注意,到慢慢上了心。 她是真觉得那个人好。 性格好、相处的也好,对方的家庭条件也特别好。 不然也不会在婚前就偷食了禁果。 本想着准备结婚的事,可她没想到的是,对方家中的条件是真的太好太好了,好到能给他弄到回城的名额。 一个回城。 一个一直待在乡下。 可想而知对方的选择。 不过好在,那人念着原先的情谊,答应每个月往她手里寄三十块钱。 董海瑶更明白,男人的话不可信。 说是一辈子,但天远地远,对方要真的不寄钱,她就算想找人都找不到。 唯有将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。 一来她真的很期待这个孩子,再来有孩子在,能保证她日后的生活,有这么一个家庭富裕的亲爸在,她的生活条件会好很多,孩子以后也能分到一成。 不管从哪个方面想。 这个孩子必须生。 而她也舍不得让孩子一出生就落下‘野种’的名字,所以必须找一个好掌控的人,让那人‘心甘情愿’做她孩子的爸爸。 容正志真的是一个好人选。 甚至她都想过,只要容正志答应和她结婚,以后她拿到的钱也能分他一些,也能帮着他甩脱原生家庭的负担。 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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