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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256 (第4/4页)
可友善到总是往人身上扑,以及,总喜欢在人吃饭的时候蹲在旁边,盯着盯着盯着…… 太让人抓狂了! “不许再舔我了,蠢狗!” “不许叼走我的鞋,把我的鞋还给我,坏狗!” “救救我,求求你们,谁把这条狗拖走?” 肖恩气得每天都想打狗,但可能也打不过。 狗主人罗德里克在旁边看热闹,还抓着酒瓶子做了一个干杯的姿势说:“香槟喜欢你,肖恩。” “我不喜欢它!” 肖恩斩钉截铁地说:“我没有多余的爱心给这家伙,我非常非常讨厌它。” 但大家完全没办法相信。 那么可爱又毛绒绒的大狗,还亲昵友好地跟前跟后,怎么会有人不喜欢? 连狗主人罗德里克也觉得肖恩口是心非的样子很有趣。 他饶有兴趣地说:“我见过那些真正讨厌狗的人,他们看到香槟的时候,要不然躲着走,要不然恨不得踢死它。但你不是,你连推搡它一下,都小心地收着力道,生怕它摔跤……” 肖恩不禁辩解说:“我不怕它,自然也不用躲。但我不伤害它,也不代表我就喜欢它。” 罗德里克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望着他,感叹了一句:“天,那你可真好。” 日常给别人发好人卡的肖恩,第一次被人抢了台词。 他莫名地有一种被噎了的感觉,很不习惯地回了一句:“呃……谢谢。” 然后,罗德里克用冷静的语气分析说:“对喜欢的东西友善,是理所当然的事情。可如果对不喜欢的东西都能保持友善……天,我快喜欢上你了。” ——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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