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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44 (第3/4页)
乐是什么高雅的艺术?”郑嘉和突然说,“唱古典的看不起唱流行的,唱流行的看不起唱民俗的,但只要能引起大众共鸣的歌,就是好歌!就是好曲子!” “他们不能起音乐厅听,我就过去,去他们身边给他们唱。” 郑嘉和忽然吐出一口气:“我以前以为只有在音乐厅,在帝都才有我的一席之地,我太不看不起我自己了。” 同伴们忽然明白了他的意思。 他们在帝都并没有多少名气,哪怕是在圈内,说出去也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。 在帝都混了这么多年,依旧没有混出名头来。 但是为什么要执着于帝都呢? 难道除了帝都,就没有别的地方有人听他们的歌了吗? 郑嘉和是一大早走的,他走得匆忙,但是走之前还是给谢允打了声招呼,还送了谢允一份礼物——就是那块手表,之前谢允不愿意收,这次郑嘉和道完别之后就偷偷把手表留在了酒店的前台。 一群人垂头丧气地来到酒店,走的时候兴高采烈。 谢允从陈梦手里接过那个手表,想了想,还是决定收下了。 酒店的生意也慢慢的比之前冷清了一些,之前有电影的热度,所以每天都是爆满,不少附近的人没有订房直接过来,谢允都得再三赔笑脸说客满了。 三楼也因此重开了出来。 白驹如鱼得水混迹在客人当中,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半山腰酒店第一吉祥物。 咪咪和二狗子还有那只小野猪都得往后靠。 不过白驹没想到的是,比起咪咪和二狗子,这只猪竟然是除了它以外第二受宠的吉祥物。 小野猪还嫌自己的名字不太好听,自从有个人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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