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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火行舟 第127节 (第8/8页)
替他出去偷盗。 偷来的财物大部分都落入此人手中,只有极少的部分才会拿来给孩子们对付几口饭吃。 偷人钱财时常会被失主发现,一旦被发现,轻则挨打,重则会被抓进官府受刑坐牢。 这样的日子当然有小孩子不愿意过,可只要这些流浪儿动了逃跑的念头,就会遭来一顿毒打。 再加上他们本来就无处可去,跟着此人至少还有地方住、有饭吃,所以一来二去,他身边还是聚集了不少被迫当扒手的小孩。 ——景三当年就是其中的一个。 缙京城里人人都知,西龙璧坊的胡商财大气粗,最是富有。 多年前的某一天,九岁的景三游荡在西龙璧坊,不久后,一个身穿华服的乌今人吸引了他的目光。 这个人年纪很轻,约莫只有十几岁,穿着打扮却华贵非常,头戴金冠,身着缎布,脚踩一双缎靴。 毫无疑问,这条街上,他是景三最应该偷的人。 但美中不足的是,此人身边跟了五六个护卫,万一被发现,景三肯定会被打死。 惜命的本能让年幼的景三放弃了拿他当目标,转而把手伸向了另一个有钱人的腰间——不为别的,只因此人是孤身行走在路上,连个随从都没有。 景三很快解下了那人系在腰间的荷包,但他的判断却出了很大差错,此人不是没有随从,他的随从只是跟在了几步远的地方,把景三偷东西的行为看了个一清二楚。 被发现后,几个人没有因为景三是孩童就手下留情,把他拖到街边暗巷里一顿痛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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