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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66节 (第7/10页)
来说就十分友好,甚至不需要太多的咀嚼就能咽下,而稍重的口味则能刺激有些退化的味蕾,让他胃口大开。 是的,必须承认,虽然这个食物有点奇怪,但挺好吃呢。 “不仅仅是好吃哦。”陆希看向几个食量大的骑士,“能吃饱吗?” 几名坐得远的骑士连忙点头。这粉还挺饱肚的,再加上汤里煮的rou丁和蔬菜,他们吃了四碗之后肚子都圆起来了。 “味道不错,能饱肚,便宜,还耐储藏。”陆希一根根伸出手指,“粉条做成之后,只要保持干燥,至少能放两年,要吃的时候只要用水一煮,往汤里加佐料即可。” 伯顿管家的眼睛一点点的就亮了起来。 毕维斯虽然没有参加粉条的制作,但也在院子里有了一席之地,闻言比伯顿管家还要激动:“这,这是最好的旅行食品啊!” 通心粉为什么一经出现就风靡光明大陆呢?就是因为它好放好带好烹饪。但它是小麦做的,还需要优质小麦面,不能像黑面包一样往里头掺麦麸甚至木屑,所以价格就居高不下,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起的。 可是粉条就不一样了。毕维斯迅速心算:五磅红薯出一磅红薯粉,根据他的胃口来计算,一磅红薯粉跟一磅通心粉的饱肚程度也差不太多,这样看来,五磅红薯大约能顶一磅通心粉。 但是!小麦的亩产才多少呀?就算是黄金领那样的地方,有大主教的祈福,一亩也不过在五六百磅左右,而他们长云领种的红薯,产量是小麦的十倍!十倍! 哦对了,一磅小麦,可做不出一磅通心粉哦。这样一算,红薯粉的定价甚至可以定到通心粉的一半! 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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