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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32  (第4/4页)
口喜欢听戏,才挪用了三爷的东西。    傅侗文不大在意:“久不用也会坏,我走了,你们再搬下去。”    人家走了,他摆弄着。    大张旗鼓弄个留声机,这是要守一夜的做派?    她轻拽他的衬衫袖子:“还是我守着吧。”他熬下去不是个法子。    傅侗文没回头:“再等等。”    他将唱片摆妥当,身子倚靠过来,胳膊搭到她肩后头:“小子云的。”    胡琴声骤起。那里头的人行腔曲折,一句句顿挫入耳。    他的两指轻刮在她的肩上,来来去去,穿着拖鞋的脚在打着点,眼望着唱片机。从她这里瞧,他眼里有浮光。    “你在北京也是这样的吗?”    他被她的声引过来:“怎样?”    “这样。”她指唱片机。她认识的傅侗文是在海上的,新式的,留洋的新派男人。那深宅大院里的他,影影绰绰,早没了具体的轮廓,只记得咳嗽,雨,雕花灯笼。    他笑:“我听戏是去百顺胡同,自己听会显落寞,家人也会认为我病了。”    浸于声色犬马,傅老三是这样的。    昏黄的灯光下,他端详她的脸,低声说:“回去后,你会不喜欢三哥。”    “不会的。”她下意识反驳,回的太快,凸显出心急来。    傅侗文的脸已经过来,想要吻,又迟迟不动。    柜子上,景泰蓝镶的玻璃罩子里有个时钟,正指到三点。叮叮当当敲了三声。    这样巧,逗得他笑了,这回换了口气,轻松不少:“被女朋友不喜欢也是很惨,你要是想分手了,不要说出来。留个念想,让我以为你会回来。”    唱片里正是那句——“我好比哀哀长空雁,我好比龙游在浅沙滩……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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