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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二十七章 孟千帆  (第2/3页)
碰头发。    捏脸可以,碰头发不行(王叔除外)。    围观的人越来越多,小姑娘有些怯场,李常笑便把她抱在怀里。    所幸学生区过了,前面便是夫子们住的地方的。    孟夫子本名孟千帆,今年五十六,“千帆”二字取自“过尽千帆皆不是”。    与前世那位三迁的“亚圣”是本家。    更巧的是,这位孟千帆夫子也推崇的“性善论”。    初见他的时候,李常笑起了玩心。    正好此界没有“荀子”,他便将“性恶论”取来用用。    本意只是想调侃一番这位老学究,谁知却入了夫子的眼。    甚至想收他入门下。    李常笑当然不乐意,一来二去的,倒是处成了忘年交。    不搞学问的时候,李常笑还是很喜欢孟夫子的。    但是更多的时候,他还是喜欢跟李常笑讨论“性善”和“性恶”,这才是李常笑屡屡推脱的原因。    不过经过了这些年的交流,李常笑在儒道上的学问有了十足的长进。    谈笑之间自带了几分浩然之气。    搭配上他俊美的皮囊,若是换了一身书生服饰,只怕真的会被狐妖给抓去“压寨”。    因为李洛安的缘故,李常笑这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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