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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384 (第3/4页)
。 字体是小篆体,端得是一派清雅俊丽,又隐隐带着傲然的风骨。这是一手好字,但是他却是想起来,他是见过的。 不是一模一样,却也只不过是比这笔字更稚嫩一些。 那是他年少的时候,当时自己刚刚跟着师父习武,学习红尘武学不过四年,然后,一天,他发现了一只系着红绳,脚上系着信纸的小鸽子。 打开,发现那只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迷茫下写的信,无所谓收信人是谁,只是单纯的想对着陌生人说说自己的苦恼。这样的心情,王遗风是很熟悉的,因为他小时候也是一样。他天生对于他人情绪敏感,自小尽知人心险恶,只是周围皆是熟悉的人,他无法向他人倾诉。这个小孩大概也是一样的,所以,他书写成不记名信,任由信鸽飞出罢了。 他和那个小孩书信了很长时间,透过信,他看得出来这个孩子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孩子,虽然自己还在迷茫于“活着所为何事”,却也会体贴的对他的迷茫进行宽慰,他性子一定阳光乐观,对于生活当中细小容易被忽视的快乐与温柔都会铭记于心。那段时间,他也试着去热爱生活热爱自然。只是很快,他注意到,那个孩子已经不再迷茫了。 因为他选择投身在这滚滚红尘当中,“杀死”“抛弃”了那个想要活得自由而真实的自己。 王遗风不能说他的想法不对,因为那句“苟利国家生死以,岂因祸福避趋之”的话,已经说明了他的追求。但是,那个时候年(zhong)少(er)的自己,觉得自己与他不再有共同语言,成为了话不投机半句多的两路人,书信也就停了下来。 很多年之后,当执着于黑白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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