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综]法不徇情_分卷阅读51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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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分卷阅读51 (第3/4页)

还有,金先生名下有一间位于荃湾大河道XX号、实用面积1153尺、市值两千万港币的大屋。根据房屋署所提供的资料,这间屋是2010年由宏昊天推出的楼盘其中的一座,于2010年9月5号由公司名转为金先生个人持有。”

    “另外,我这里还有宏昊天公司开发部、建设部、售楼部的各位经理联名签署的文件,证明宏昊天公司的楼盘开发以及售卖都是公司员工努力的结果,与金大任完全无关。据一名已经离职的助理透露,他曾经受这几个经理之托私下将他们合议的结果透露给金大任,再由金大任敦促郭先生早下决定。”

    工作人员将资料转交给了法官。

    金大任在证人席上坐不住了:“有关的,同我有关的,如果不是我劝郭先生下定决心,他好有可能错过良机的……”

    陈锦蓉毫不客气地打断了他的话:“金先生,请问郭先生公司新来的公关主任tracy你是不是认识?”

    “是,我认识,郭先生他……”

    “据tracy所讲,是你介绍她给郭先生认识,没多久她就成了郭先生的情人,还被郭先生带进公司做了公关主任,是不是?”陈锦蓉再次问道。

    “……是……”金大任承认自己给郭富华拉皮条。

    “你根本不会看风水,郭先生的几次投资都得到的成功全部都是他公司员工努力的结果,你只不过是在适当的时候恭维了郭先生一下,促使他尽快展开投资行为。你为了保证自己能继续从郭先生身上骗钱,不惜介绍情人给他是不是?!”

    ☆、040

    “反对!我反对!”检控官看到自己的证人被陈锦蓉逼得满脸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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