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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9章 (第2/3页)
可追,弃我去者不必留。 郑秋白,天之骄子,属于后者。 他从不会重蹈覆辙。 想要在生活中抹去一个人的痕迹并不困难的,郑秋白将一片狼藉的公寓出售后,除却那家会所,再没了值得他触景生情的场合。 郑公子身上的伤也花了天价的皮肤修复费用,白净的皮囊上一点疤都没留下,就是虎口处磨损的掌纹无法再生。 舒澜很心疼。 “只是掌纹而已,留着它也没用。”郑秋白笑一笑,安慰母亲,“没了,也顶多是不能叫大师看手相了。” 夏末,叶聿风订婚了,订婚对象是当年相亲那位赵家千金。 郑秋白在订婚前见过弟妹几面,那是位很精干又得体的女士,待人接物都面面俱到,正好治一治叶聿风那样的糊涂虫。这一年似乎是个适合定亲结婚的年份,从叶聿风的订婚宴开始,郑秋白身边的同学们似乎都急起来了,隔三差五郑公子就要收到封随份子的请柬。 有人是门当户对两姓联姻,有人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,这里面不乏年少时玩的野的一流货色,改头换面,走进婚姻里扮演良家子了。 新娘子和新郎官在台上说,他们这一桌做兄弟的就在台下说。 “啧,当初那小子可没少在夜总会招猫逗狗,外面那些那么快就收拾干净了,不是有个都跟他五年了?还打过几个孩子吧?” “男人不都这样,总要做做样子给亲家和新娘子看。” “害,五年算个屁呀,那就是借着结婚做借口甩掉个尾巴。他跟新娘子签婚前协议了,孩子出生,就各玩各的,外面那个早腻味了,不愿意要了。” 那种关系就跟新陈代谢一样,有人代谢快,有人代谢慢。 不过唯一不变的,是总有人会在断掉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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