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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百三十节 帝国主义(1) (第1/8页)
翌日清晨,刘彻刚起床,就得到了内史衙门的奏报:许观受刑不过,死了。⊥, 刘彻点了点头,这样的结果,很不错。 汉室的刑罚之严酷,能与秦代媲美。 特别是缇萦救父之后,受刑不过而死的犯人人数,每年都在递增。 嗯,缇萦救父之后,朝廷废除了rou刑,但取而代之的是鞭笞。 所谓rou刑,那是割去你身体的某个零件,譬如著名的宫刑什么的。 这样的刑罚,会让你残疾,但不会要了你的命。 但鞭笞…… 目前官府用刑的起步价就是五十…… 更麻烦的是,在中国历史上,直至隋文帝颁布《开皇律》,明确规定,鞭笞五十以上,就属于刑讯逼供。 换句话说,在杨坚以前,地方衙门想怎么鞭打犯人就怎么鞭打犯人。 打死了人,一句‘嫌犯受刑不过’就算了结了。 刘彻倒是有心想学一下杨坚,只是,目前情况还不允许。 因为,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工具,而法律与刑罚则是国家的工具。 想要改变律法,限制刑罚,几乎等于给国家升级、打补丁。 后世的电脑cao作系统打补丁前,软件公司还要开会研究,针对情况作出改变。 何况这么大一个国家,这么复杂的一个律法系统? 要是没cao作好,律法系统出现bug,岂不是要死机了? 电脑死机。可以重启,大不了重装系统。但国家的律法系统要是死机…… 像这种专业的事情,刘彻已经把这个课题丢给了‘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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